在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前,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投资者转让基金份额的,受让人应当为合格投资者且基金份额受让后投资者人数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单位;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二)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三)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但是,符合本条第(一)、(二)、(四)项规定的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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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涉及风险,投资者应详细审阅产品的发售文件以获取进一步资料,了解有关投资所涉及的风险因素,并寻求适当的专业投资和咨询意见。产品净值及其收益存在涨跌可能,过往的产品业绩数据并不预示产品未来的业绩表现。本网站所提供的资料并非投资建议或咨询意见,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及资料作出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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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绿色投资理念,壮大可持续投资力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绿色与可持续投资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面向全体会员机构推出可持续投资专家智见系列活动。近日,可持续投资专家智见(第三期)顺利召开,活动主题为“如何将碳数据整合入投资全流程中”。活动由委员会委员、华宝基金均衡风格投资总监及可持续投资部总经理闫旭女士主持,标普全球亚太区可持续发展专家熊樟舜先生、中国区ESG数据支持专家盛琳惠女士作专题分享。
在专题分享环节,两位嘉宾围绕碳数据纳入投资流程的市场背景、碳数据的相关考量、整合碳数据的具体流程以及实践案例等四个方面发言。市场背景方面,调研碳数据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可以有效应对气候风险、回应政策引导、开拓市场机会、完善投资管理。碳数据考量方面,嘉宾介绍了《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HG Protocol)定义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范围,碳核算金融联盟(Partnership for Carbon Accounting Financials)开发的《金融行业温室气体核算和披露全球性标准》相关内容和数据收集机制。碳数据整合流程方面,介绍了投资标的筛选、构建投资组合策略与企业参与、监测与分析、信息披露等内容。筛选投资标的时,以行业与营业收入进行负面筛除、正向选入,在此基础上可将环境指标嵌入ESG表现评估,进一步进行辅助筛选;构建投资组合策略时,可参考相关的碳指数、按不同资产类别进行策略区分,同时积极与企业沟通ESG议题帮助企业转型;监测分析组合时,可以开发投资组合碳排放监控工具、在行业层面进行碳归因分析;信息披露时,推荐关注投资组合总排放量,每单位投资所产生的碳排放(即Carbon to Value Invested Intensity),以及每单位营收所产生的碳排放(即Carbon to Revenue Intensity)此外,加权平均碳强度(Weighted Average Carbon Intensity,WACI)也可以帮助衡量投资组合对于碳强度高的企业的暴露度。实践分享方面,嘉宾介绍了安盛资管和贝莱德的投资经验。
在互动问答环节,两位嘉宾回应了部分观众关切的问题,包括金融机构如何合理定位气候变化和碳排放议题的重要性等级、目前国内金融机构ESG人员配置情况、人民币基金如何搭建ESG评价体系等。